一个被誉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宁波市知名商标”等的小燕子双桶洗衣机,先后经过省、市级质量检验中心检验都存在大量不合格产品,但是作为监管部门的宁波市质监局查处不力,致使“小燕子”生产厂家宁波南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屡查屡旺,大量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市场,安全隐患随时爆发……
三次检测报告“小燕子”洗衣机严重不合格
近日,记者接到知情人举报,宁波南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燕子”双桶洗衣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虚标洗净比、能效比、电机温升严重不合格,8.8公斤实为6公斤,这种欺骗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更严重的是危害消费者,安全隐患随时存在。而作为监管部门的宁波市质监局监管不力,致使“小燕子”伪劣洗衣机依然大量流入农村市场。
宁波南方公司生产的“小燕子”双桶洗衣机
据资料显示,宁波南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资产2.5亿,洗衣机年生产能力已达120万台,是宁波市目前生产规模较大的洗衣机专业厂家之一。可是,就是这样一家30多年生产历史的企业,其生产的“小燕子”双桶洗衣机产品质量在多次检测不达标,不合格率高达80%……
2013年1月30日,由河南省夏邑县工商局在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院抽检中,“小燕子”双桶洗衣机多批次不合格; 2013年6月8日,由宁波市质量监督局抽检中,“小燕子”双桶洗衣机13个批次,有11个批次不合格……
伪劣产品横行,宁波市质监局监管不力
据知情人表示,由于宁波市质监局监管不力,后处理不到位,致使宁波南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一直在生产、销售伪劣洗衣机,河南多个区域发生洗衣机自燃、箱体爆裂、减速器坏损等危险事件,给消费者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2013年3月份,宁波市质监局对南方公司的抽检产品中多批次不合格,该公司并没有停业整顿,行政处罚也成“乌龙”,直到举报人再次于4月26日举报该企业仍在非法生产伪劣洗衣机,宁波市质监局不得不再次清点该公司一万九千多台洗衣机。后经6月8日抽验报告显示,封存52台洗衣机,抽检13个批次中有1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竟然达80%之多。
令人质疑的是,在检测期间,该公司一万五千多台不合格产品已经流入了市场。该质监局杜科长表示:“我们会按照检测报告对卖出的产品进行处理,但是目前还没有对厂家发放整改通知书。”而该局副支队长陈健波表示:“此事已经进入执法程序,具体不便告知!”支队长陈勤谷则旁敲侧击地说:“南方公司老总方益民是个大方的老板,举报人也是出于竞争目的,有钱大家挣多好。我们只是进入法律程序,需要一步一步来。”对实名举报人,陈勤谷更是不惜威逼利诱:“你们这艘小船和南方这艘大船没法比,小心你们被撞翻,甚至丢了性命……”(备有录音)
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采访中,宁波市质监局大玩打太极手法,一切都用“法律程序一步一步来”进行推脱。这种玩忽职守的做法不知滋长了多少类似南方公司的非法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八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宁波南方公司大肆非法生产行为滋生的背后,是宁波市质监局监管不力、制度缺失、后处理不到位的结果,希望宁波市相关职能部门标本兼治,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斩断背后的利益链……
文章来源:时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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