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11家企业生产的11个批次自行车开展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一批次商品不合格。
本次依据GB3565-2005(ISO4210:1996)《自行车安全要求》,重点检测了制动性能、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车轮静负荷试验、脚蹬间隙、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鞍管、鞍座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反射器安装要求等11项指标。经检验, 标称天津森祥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七匹狼” 女轻便自行车(规格/型号26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3.5.20 ),车把部件强度、反射器安装要求项目不合格。
工商部门表示,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自行车,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质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