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对眼镜镜架、遮光太阳镜,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长春一诺眼科医院、长春晶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晶亮眼镜验配中心第一分店、长春富士华实业有限公司富士华眼镜分店等商店经销的部分眼镜被检测不合格,登上长春市工商局商品质量监测“黑名单”。
其中,长春一诺眼科医院销售的上海澳加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创立”牌,规格为53□17-135的眼镜架、长春晶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销售的瑞安市天宇眼镜厂生产的“比比秀”,规格为52□17-138的眼镜架、长春市南关区晶亮眼镜验配中心第一分店销售的深圳广豪眼镜厂(总经销:北京依兰诺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为“摩登世纪”,规定为H88176的眼镜架、长春富士华实业有限公司富士华眼镜分店销售的台州市椒江南亚眼镜厂生产的遮阳镜3类,规格为南卡NANKA的太阳镜,其“耐疲劳”度均不合格。
镜架的机械稳定性(鼻梁变形、耐疲劳、抗拉性能、镀层质量)不符合要求,直接产生的问题是使用中断裂、脱焊、镀层剥落等。而隐藏的问题易造成装配眼镜使用过程中光学指标的改变,直接影响使用者视力。
检测依据QB2457-1999和GB10810.3-2006(太阳镜)和GB/T14214-2003(眼镜架)标准对镜架的耐疲劳指标、镜架外观质量、光透射比、色极限等主要参数进行检验,抽检眼镜产品84个批次,经检测,不合格26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1%。其中抽检太阳镜37个批次,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2%;抽检眼镜架47个批次,1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8%。不合格项目集中出现在眼镜架耐疲劳指标。
文章来源: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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