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行业资讯 > 家电质量投诉占4成

家电质量投诉占4成

发布日期:2013-04-23

  日前,江门市消委会公布第一季度消费投诉热点。其中,家电质量问题是投诉重点,通讯类产品占一半以上。在家用电子电器类的108件投诉中,产品质量问题有51件,通讯类产品的质量问题占59件。主要问题是营销手法多陷阱,防不胜防。
  真假难辨,山寨手机傍名牌
  市场上销售的移动电话品牌型号繁多,其中不乏“傍名牌”商品,让消费者难以辨别。一字之差,价格差距数百至上千元。少数不法商家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欺骗消费者,等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时,往往手上缺少证据或单据填写的商品名称和实际要求不符,造成维权困难,如某市民曾购一台小米手机,使用1个月后,通过官方网站查询该手机的串号没有相关的出关记录,怀疑购买的手机是假冒商品,要求商家退货,但遭拒绝。经调解,商家作出退货处理,如果通过这种方式还是解决不了物证鉴定就会成为另外的选择。
  另外,贷款购手机,每月仅付几百元,“看上去很美”,但购买时没考虑清楚利息问题就办理供机,到手的往往是价高质次的水货商品,三包得不到保证。
  价格虚高,没有卖错只有买错
  有的消费者想买大品牌手机,由于受不了销售人员的游说,糊里糊涂地同意购买价格明显虚高,性能一般的品牌,对比市场价发现高出一大截。还有的消费者,明明知道某些商家的手机商品远低于市场价格,但还是贪图便宜,甘于冒险,结果吃了大亏。因手机属于自主定价,事后投诉价格问题,也难以追究。
  售后问题,多次维修仍存故障
  家电维修多次都没有如实在保修卡上注明维修记录,造成退换障碍。当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质量问题时,不少商家往往以难以判定责任归属为由,将责任推给消费者,以人为造成而不予退换,而消费者又不愿意花钱对标的物进行检测,由于缺失证据而造成维权难。如一市民购买一台洗衣机(保修三年),一年后该洗衣机筒不转维修了7次、更换配件3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市民多次要求更换一台新洗衣机,但商家故意拖延。通过调解,商家派出师傅上门检修。
  价格投诉,通讯类收费成焦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类投诉增加11件。通信服务类有关价格的投诉有17件,约占今年第一季度价格类投诉的44 .74%。通信服务类价格投诉以收费不合理成为投诉的焦点:有的消费者报停相关业务后仍被扣费;有的通信公司未经消费者确认就多收信息费或未经机主同意擅自给机主开通收费业务,收取相关费用,取消时却需要机主本人到营业厅办理,无形增加消费者负担;不按约定资费标准收费;消费者包租期满未到公司销户而产生滞纳金。如周先生反映,原开通套餐规定每条短信收费0 .15元,实际收费0 .30元,多次投诉未果。经过调解,商家退回多收的款项给市民。
  [数据排列]
  按性质划分。排名前三位:质量问题108件,占投诉总量的38.63%,售后服务46件,占投诉总量的16.61%,价格问题38件,占投诉总量的13.72%。
  按类别划分。排名前三位:家用电子电器类108件,占投诉总量的38.99%,电信服务类37件,占投诉总量的13.36%,生活;社会服务类21件,占投诉总量的7.58%;日用商品类21件,占投诉总量的7.58%。
  [消委会提醒]
  避免非理性消费;掌握消费知识,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应该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应的证据。掌握必要的维权知识,既敢于维权,又善于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有礼有节,据理力争。

文章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