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热水器漏水,更换进水管后漏水更严重,将家中木地板等全部泡坏。近日,经和平工商所调解,戚先生获得商家的经济补偿1.4万元。
3月24日,家住民安园的戚先生来到西苑中路力豪家用电器专卖店,花2200元购买了一台美的50L电热水器。购买时,商家承诺该品牌电热水器质量安全可靠,制热快,1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1年保修。戚先生买回家用了不到半个月,发现进水管接口处漏水。他立刻找到商家,商家派人检查后说,是产品在出厂时由于检测疏忽,进水管接口处闭合不到位导致漏水。
次日,商家指派维修工人上门给换了一个进水管接头。一周后,戚先生出差回家,发现家里“水漫金山”,木地板、家具、沙发等全被水浸泡了。起初,戚先生怀疑是自家卫生间的水龙头没有关好,后来发现是热水器进水管接头严重开裂、损坏,导致电热水器漏水。事故发生后,戚先生多次找到该商家负责人,索赔经济损失5万元。商家却认为,戚先生外出前没有认真检查家里是否漏水、没有及时关闭水源阀,负有一定责任,*多赔偿1万元。双方在赔偿额度上争执不休,陷入僵局,产品质量问题和维护工作让案件一直得不到及时处理。
和平工商所工作人员问清事由后,分别到商家和戚先生家调查核实。经调查,工作人员认为,家电售后服务部派遣安装工人违规操作,将进水管接头拧破,且安装后没有及时进行漏水检测,直接导致电热水器漏水,致使戚先生家中受损,应承担全部责任。经调解,力豪家用电器专卖店赔偿戚先生经济损失1.4万元,并将电热水器进水管更换,恢复原状。
文章来源:彭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