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行业资讯 > 洗衣机运转时突发爆炸 无人员伤亡

洗衣机运转时突发爆炸 无人员伤亡

发布日期:2013-04-25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的王先生在使用三洋洗衣机脱水过程时突然发生爆炸。

  2009年10月,王先生在白石洲湾畔百货购买了这台型号为XPB60-800S的三洋洗衣机,平时使用起来并没有多大问题。发生事故当天,他放置的衣物总质量不足3kg,远未达到其标称6kg的重量,而且操作也与往常一样按正常程序进行。“衣服脱水不到两分钟,一声巨响后才知道发生了爆炸。”

  除洗衣机箱体和正在洗涤的衣物已经破损外,爆炸的碎片致使冰箱门变形、墙体瓷砖震碎,电脑因保护器动作失电导致蓝屏故障和硬件损坏。庆幸的是,当时无人员在场,未产生人员伤亡。

  洗衣机爆炸事件发生后,王先生反映至深圳市湾畔百货有限公司,其概不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且未到现场采集图片及其他证据。王先生只能致电生产厂家——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员工到现场进行拍照查看,双方当时共同确认洗衣机本体物理爆炸、脱水压帽失踪、衣物破损、墙壁瓷砖被击穿。

  该工作人员承诺可更换一台同型号洗衣机新机,但遭到王先生的拒绝。他表示,事故原因未做调查,就草率提出更换同型号的机器,无异于给用户加装一个非定时炸弹。就洗衣机爆炸还有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三洋公司承诺次日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也就是说,家电的安全问题不等同于质量问题,即使家电的整机和零部件过了质量的三包期限,但在使用寿命规定范围之内,如出现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伤害,消费者仍有权求偿。但若超出使用寿命,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很难得到赔偿。

  王先生所遭遇的三洋洗衣机爆炸问题,虽然该洗衣机已过“三包”期限,但出现了安全问题,王先生有限要求赔偿。就此,万里行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拨打三洋公司总部电话时,该公司客服人员未能就爆炸原因给出明确回复。

  他要求,三洋更换具有检测装置和保护装置的洗衣机,以避免类似爆炸事件发生。并且委托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对发生爆炸事故的洗衣机进行事故原因鉴定,出具权威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同时对其他财产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受爆炸事件影响,王先生称已对该品牌完全失去信心。

文章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