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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擒销售假化肥 维护农民权益

发布日期:2013-05-10

  5月6日下午,宾阳县宾州镇曾阿姨接到工商局执法人员退还给她的6600元的假化肥款。工商部门与农户联手,一举捣毁一销售假化肥的游售点,当场查扣3吨假复合肥料及销售假肥料使用的交通工具五菱面包车2辆。
  曾阿姨说,4月中旬,她老公在务农时,一个化肥销售商向他推销化肥,价格仅为120元/包,与市场上正常售价190元/包相比便宜很多。因此,曾阿姨老公购进了化肥3吨,可是施用3包该化肥后,他发现田间作物既没有生长也没有变化,与没施肥一样,怀疑是假化肥。于是,他们就拿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后,发现该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认定该批化肥为假化肥。
  之后,曾阿姨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打电话给销售商,说还想要3吨化肥,再次向他们进货,并和销售商事先约定好时间。随后,曾阿姨向工商局举报。
  5月2日下午,宾阳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在宾州镇围村有人在销售假化肥。接到举报,宾阳县工商局会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有2辆面包车,车内分别有33包、27包“农中复合肥料(硫酸钾型)”,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林某等4人正在车上向村民们兜售化肥。据悉,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生产销售复合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要有两种养分标明量,而查获的该批肥料仅有氮,没有磷、钾成分,因此,属不合格复合肥,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肥料进行了查扣进行物证鉴定
  经调查,该批复合肥是当事人林某经朋友介绍,从横县一名自称为厂家业务员手中以110元/包的价格进的货,并以120元/包价格游售给农民。因为当时双方都是用货车来接货送货,没有进货发票,所以不知道该业务员的销售点及厂址,只是觉得价格低,有利可图,所以才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做起了这单生意。
  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林某等人销售假化肥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并且对其销售的3吨假化肥进行了查扣,对村民购买的3吨化肥进行了查缴没收。目前,此案正在处理当中。

文章来源:南宁新闻网